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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民族中医院后勤服务外包(保洁、安保及车辆管理)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比选公告剑河县民族中医院后勤服务外包(保洁、安保及车辆管理)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比选公告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以下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单位:剑河县民族中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剑河县民族中医院后勤服务外包(保洁、安保及车辆管理)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三、代理项目概况:剑河县民族中医院保洁、安保及车辆管理服务,采购内容为医院保洁、安保及车辆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0万元/年(一次招标、两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四、代理内容 负责上述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协助签订合同、资料整理备案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五、代理服务费预算 按照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即《黔招协(2025)35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代理机构参照此下浮率进行下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六、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及服务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处于存续状态(提供营业执照)。 2.具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能力(提供承诺函)。 3.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函)。 4.具有从事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提供从业人员相关证件并加盖公章)。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比选申请机构,拒绝参与本次比选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内任一时间段(提供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6.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名录登记,并申请开通贵州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权限(提供网上备案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 (二)服务要求 采购限额达到50万以上的项目需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剑河县民族中医院行政楼3楼采购办。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比选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系经办人竞选,则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印证材料。 如不能现场报名,可电话报名后,将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745813552@qq.com,并将报名资料原件(无需密封)通过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至剑河县民族中医院行政楼3楼采购办(报名资料扫描件需按照报名材料顺序整合扫描成一个扫描件,未按照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代理机构视为报名不成功,院方将拒绝代理机构参与竞选)。 八、参与方式 (一)凡有意参与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16时30分前,将报名资料(无需密封)及比选材料以大号文件袋密封形式当面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至剑河县民族中医院行政楼3楼采购办。(休息日除外) (二)所有比选材料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都必须在采购方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指定地点,在此之后送达的比选材料,为无效竞选,比选材料将一律被拒绝。 (三)比选材料按照比选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二)进行编制并胶装成册,比选材料一式贰份。 九、选取确认方式 按照本次比选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三),对通过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进行评分,并确定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选代理机构。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老师 13765500946 (二)联系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民族中医院行政楼3楼采购办。 十一、其他说明 1.本公告在剑河县民族中医院官网公布。 2.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如因模糊不清导致采购人无法判断,视为无效材料。 剑河县民族中医院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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